摘要:
12月4日,河北证监局披露了一则关于对信达证券员工于润杰出具警示函的处罚公告。 公告显示,于润杰在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从业期间,存在替客户办理证券交易以及向客户...
12月4日,河北证监局披露了一则关于对信达证券员工于润杰出具警示函的处罚公告。
公告显示,于润杰在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从业期间,存在替客户办理证券交易以及向客户返还佣金的行为,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第二十六条第十项、《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4号)第八条第三项和《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第十二条第一项、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河北证监局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于润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梳理发现,今年11月,信达证券上海一分公司收到了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
11月5日,上海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信达证券上海投资咨询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明,该分公司在邀请外部专家参与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以外咨询服务时,存在相关管控不到位、未严格规范有关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等问题,收到了警示函。
另外,该分公司员工韩字杰在任职期间,因“在邀请外部专家参与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以外咨询服务时,未能遵守相关执业规范要求”,同样被出具警示函。